临沂电动车以旧换新政策详解,补贴资金及法律规

临沂 更新于:2025-04-25 06:46
  • 七夜盛君

    一、临沂电动车以旧换新政策概述
    为促进绿色出行,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临沂市政府于2023年推出电动车以旧换新政策。该政策旨在鼓励市民淘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以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补贴资金及法律规定
    1. 补贴资金
    根据政策规定,市民淘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可获得政府补贴。具体补贴金额如下:
    (1)购买电动自行车:补贴金额为300元/辆;
    (2)购买电动轻便摩托车:补贴金额为500元/辆;
    (3)购买电动摩托车:补贴金额为800元/辆。
    2. 法律规定
    (1)淘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市民需将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报废,并到当地交警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2)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市民需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并到当地交警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补贴申请:市民需在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后30日内,向当地交警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电动车购车发票;
    ④电动车合格证;
    ⑤电动车报废证明;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交警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市民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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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得漂亮57

      临沂电动车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相关法律规定

      附件3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相关法律规定

      一、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

      参加活动的销售企业或门店要做好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要承诺不得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参加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特殊情况由地市级(含)以上有关部门因地制宜确定。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由地市级(含)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取消补贴资格,函告本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并抄送本级专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提示:以上法律规定仅为参考,套取、骗取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涉嫌的罪名应以公检法具体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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