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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对象
1. 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的人员。
2.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
(1)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
(2)自由职业者;
(3)灵活就业的农民;
(4)无固定雇主的人员。
二、办理条件
1. 具有临沂市户籍或非临沂市户籍但在临沂市居住的。
2. 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就业的。
3. 未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
三、办理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灵活就业登记表》;
4. 《就业失业登记证》;
5. 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自由职业者证明等);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1. 灵活就业人员到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领取《灵活就业登记表》。
2. 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后,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5. 灵活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社会保险。
五、办理时限
1.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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